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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不跟过去怎么赔偿?

  • 作者:张家港注册公司 发表时间:2022-06-06

企业搬迁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如果企业搬迁给劳动者上班时间和距离造成了重大影响,那么就员工不愿意去新地址上班的,单位需要给职工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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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不跟 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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